成功案例:学生校内无人机兴趣课受伤,王镇律师代理受害学生获赔10万余元
添加日期:2026-08-24 20: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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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某学校开设了无人机兴趣课,由校内老师指导,学生在校内场地进行无人机飞行操作训练。在一次兴趣课中,一架正在飞行的无人机失控,高速旋转的螺旋桨击伤了在场的一名学生,造成面部和手臂多处切割伤,经治疗留下面部疤痕。

学生家长与学校协商赔偿未果。学校主张:无人机兴趣课属于正常教学活动,老师已经尽到了安全提示义务;事故系无人机设备突发故障所致,学校不应承担责任。学生家长委托河南德秀律师事务所王镇律师代理诉讼。

二、争议焦点

  1. 学校在兴趣课中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2. 事故是否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

三、代理策略

1. 学校未尽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

王镇律师指出:无人机兴趣课属于高风险课外活动,学校应当采取更高标准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配备防护装备(如防护面罩)、设置安全隔离区域、限制学生与飞行器之间的距离、配备急救设备等。但学校仅进行了口头安全提示,未采取任何实质性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明显的管理疏漏。

2. 设备故障不构成免责事由

学校主张设备故障系不可预见的意外。王镇律师反驳:正是因为无人机存在设备故障的可能,学校才负有更重的安全保障义务——做好防护措施应对可能的风险,而不是以"不可预见"为由事后推脱。学校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和场地的管理者,对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不因设备故障而免除。

四、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王镇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学校在组织无人机兴趣课过程中,未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学校赔偿学生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疤痕修复)、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五、办案小结

无人机兴趣课等新型课外活动在学校日益普及,但安全监管往往跟不上。本案确立了学校对高风险课外活动负有更高标准安全保障义务的裁判规则。对于学校而言,开展无人机等活动必须配备完善的防护装备,不可仅停留于口头提示。对于学生家长而言,孩子在校内活动中受伤,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委托律师评估学校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六、热门问答(FAQ)

FAQ1: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中学生受伤,学校一定要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对在校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未尽到该职责造成学生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赔偿——需要证明学校存在管理过失。判断标准:学校是否采取了一个理性、谨慎的教育机构在该情况下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对于高风险活动,安全标准更高。本案中学校仅进行了口头提示而未采取实质性防护措施,被认定存在过失。

FAQ2:无人机等新型设备故障导致伤害,学校能否以"不可预见"为由免责?

一般不能。学校组织使用无人机的教学活动,应当预见到无人机可能存在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以设备故障"不可预见"为由事后推脱。这就像学校组织消防演练,不能以灭火器突然故障"不可预见"为由对受伤学生免责——学校应当事先预见到可能的风险并做好防护。

FAQ3:学生在校内受伤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学生校园受伤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如本案的面部疤痕修复)、残疾赔偿金(如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规定计算,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全面评估。本案中学生面部留下了疤痕,王镇律师将疤痕修复的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纳入主张,大幅提升了赔偿金额。

FAQ4:面部疤痕的赔偿怎么计算?

面部疤痕的赔偿通常包括两部分:(1)后续治疗费——用于疤痕修复的医疗费用,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治疗方案和费用预估;(2)精神损害抚慰金——面部疤痕影响个人形象和社交,根据疤痕的面积、明显程度、对受害人的影响等因素,由法院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建议委托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对疤痕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作为法律主张的依据。

FAQ5:学校投保的校方责任险能赔吗?

校方责任险通常对学校因管理过失导致的学生伤害进行赔偿,但前提是学校被认定存在过错责任。如果学校被判决承担责任,校方责任险可以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本案中王镇律师成功证明了学校存在管理过失,为保险赔偿创造了条件。建议家长在诉讼时查明学校是否投保了校方责任险,并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以扩大赔偿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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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学生校内无人机兴趣课受伤,王镇律师代理受害学生获赔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