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8日,河南德秀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业务部在律所多功能会议室举办专题培训,主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工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本次培训由德秀律所建设工程团队负责人王镇律师主讲,律所全体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受邀建工企业法务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培训。
一、培训背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民商事审判中最为复杂、专业的案件类型之一。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和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建工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建工司法解释二,对合同效力认定、工程结算、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核心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对律师代理建工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德秀律所建设工程业务部是律所重点建设的专业团队之一,近年来代理了大量建工纠纷案件,涵盖拖欠工程款、工程质量争议、实际施工人维权、黑白合同认定等多种类型。为帮助团队律师准确理解和适用建工司法解释二,提升建工案件代理水平,特组织本次专题培训。
二、培训核心内容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
王镇律师首先系统梳理了建工司法解释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重点讲解了以下问题:
资质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但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合同有效;
招投标与合同效力: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招标签订的合同无效;中标前进行实质性谈判并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黑白合同"问题: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阴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阳合同)之间的关系,以及以哪份合同作为结算依据的裁判规则;
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这三种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及法律后果,以及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2. 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
实际施工人问题是建工司法解释中最受关注的制度之一,也是本次培训的重点。王律师结合建工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和各地法院裁判实践,详细讲解了:
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如何判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身份,需要哪些证据予以证明;
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王律师重点分析了"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的认定标准,以及实际施工人的举证责任;
代位权诉讼:实际施工人在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时,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培训中详细比较了直接起诉发包人和代位权诉讼两种路径的优劣;
发包人责任的边界: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以欠付工程款为限,不承担超出此范围的连带责任。王律师结合案例分析了"欠付工程款"的认定难点,包括已付工程款与未付工程款的区分、质保金是否计入欠付范围等问题。
3.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最重要的权利保障之一,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培训围绕以下要点展开:
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与发包人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实务中存在争议,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不一;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受偿权,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
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的顺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这一规则对银行等抵押权人影响重大;
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已支付大部分款项的,承包人对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这一规则在房地产纠纷中尤为重要。
4. 工程结算与工程量认定
工程结算争议是建工纠纷中最核心的争议焦点。王律师结合建工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讲解了以下实务要点:
结算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结算;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
签证与索赔:工程签证的效力认定、索赔程序的合规性要求,以及没有签证时的工程量认定方式;
工程鉴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或工程造价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培训中重点讲解了鉴定申请的时机、鉴定范围的确定、鉴定意见的质证技巧等;
利息计算: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计算标准,以及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时的处理规则。
三、案例研讨环节
培训下半场设置了案例研讨环节,选取了德秀律所近期代理的两起典型建工纠纷案件进行深度分析。第一起为某建筑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追索工程款案,涉及转包合同效力认定、欠付工程款范围确定等核心问题;第二起为某开发商与总包单位因工程质量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涉及工程质量鉴定、保修责任与工程款扣减的衔接等问题。
与会律师围绕两起案例展开了热烈讨论,就证据组织策略、诉讼请求设计、鉴定申请时机等实务问题充分交流了意见。多位青年律师表示,通过案例研讨对建工司法解释二的理解更加深入,对今后代理类似案件具有直接指导价值。
四、培训总结
王镇律师在培训总结中强调,建工纠纷案件专业性强、法律法规体系庞杂,律师必须对建工司法解释一和二进行系统学习,并持续跟踪各地法院的裁判规则变化。德秀律所建设工程业务部将以此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建工案件标准化办案流程,建立建工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数据库,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德秀律所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专业培训是律所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律所将坚持"专业立所"的方针,定期组织各业务领域的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全所律师的专业能力。下一期培训计划聚焦"建工案件中的工程鉴定实务",将邀请工程造价鉴定专家进行专题分享。
专业是律师的立身之本。德秀律所将持续深耕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以专业培训驱动团队成长,以高质量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努力打造河南省内有影响力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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